半年内中行至少10名高管被查,他被指是“逃逸式辞职”的典型

来源: 东方资讯

撰文 | 刘艺龙

7月2日,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、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,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陈枫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处分。

政知君注意到,陈枫被指是“逃逸式辞职”的典型,是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以贷谋私、风腐一体的典型。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苦心钻营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晋升

资料图:陈枫

公开资料显示,陈枫,曾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。他于2023年1月被查。

此次,陈枫的“双开”通报指出,其苦心钻营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晋升,大肆套取公款占为己有,违规在下级单位报销个人费用,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,不顾银行资金安全,违规干预企业授信审批,违法发放贷款,给国有资产造成巨额损失。

此外,陈枫还被指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,为逃避纪法惩处谋划离职,是“逃逸式辞职”的典型,是国有金融企业领导干部以贷谋私、风腐一体的典型。

“逃逸式辞职”的典型

政知君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搜索发现,2022年以来,在被查官员的通报中屡屡提及“逃逸式辞职”。

据《中国新闻周刊》报道,所谓“逃逸式辞职”是指一些党员干部以为离任后可以万事大吉、既往不咎,抱着“猛捞一把就辞职”“见好就收”的侥幸心理,妄图通过提前退休(辞职)的方式,逃避党纪国法的查处。

今年2月23日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刊出一篇题为《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》的文章。文中明确要加大对“提前筑巢”“逃逸式辞职”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查处力度,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的勾连纽带,在金融、央企领域形成惩治腐败的有力震慑。

例如,中国光大银行原党委副书记、副行长张华宇被中央纪委处理时,通报就提到其是“提前筑巢”“逃逸式辞职”腐败的典型。此外,张华宇还被指是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、疯狂逐利的典型,亦是由风及腐、风腐一体、甘于被围猎的典型。

资料图:张华宇

张华宇曾先后担任交通银行西安分行行长,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、主任,总行党委委员、行长助理,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委员、副行长。

2018年4月,张华宇出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、副行长,同年9月,辞职。

2022年1月,张华宇被查。

半年内中行至少10名高管被查

今年年初,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公报有明确提到,要深化整治金融、国有企业、政法、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、资金密集、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。而银行业则是今年金融业反腐的重点。

据政知君不完全统计,包括陈枫在内,2023年,中国银行已至少有10名高管被查,分别是:

1月2日,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陈枫被查;

3月3日,中国银行永州分行党委书记、行长汪学军被查;

3月15日,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原党委书记、行长王建宏被查;

3月24日,中国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高宗胜被查;

3月31日,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刘连舸被查;

6月4日,中国银行淮安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陈亦军被查;

6月8日,中国银行张掖分行公司业务部原主任李尚炜、原副主任陈镭被查;

6月10日,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原党委委员、副行长毛俊平被查;

6月24日,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原党委书记、行长张东向被查。

资料图:刘连舸

上述10人中,级别最高的是刘连舸,他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,首个落马的中管金融企业“一把手”。

资料|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吉林省纪委监委网站 央视新闻 人民网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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